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附件1通知具体要求申报。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通知。
3.申报项目必须填写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见附件8,二级院部、行政部门都需要填写该表格),由项目负责人、科研秘书、意识形态监督员、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后统一上交。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意识形态监督员签字人为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5.我校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1年2月1日—3月1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我校完成资格审查及项目提交后,将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打印盖章后报送至各省(区、市)中级管理单位。3月11日9:00前,将系统内申报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nzxyjhk@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计划科联系人:高朋钊
科研处计划科联系电话:0531--86526656
附件:
1. 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2.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5.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
6.各省(区、市)中级管理部门联络表
7.项目申报书参考样式.pdf(仅供参考)
8.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
科研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