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教职工申请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项目

作者:时间:2019-12-02点击数:

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教职工申请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项目

一、办理依据

《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鲁女院发〔201868号)

二、承办部门

科研处计划科

三、服务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四、申请条件

符合文件中的申报条件

五、申报材料

经签字盖章的相关课题申请书、汇总表、协议书等资料

六、办事流程

1、申请者提交相关课题申报的申请书、汇总表、形式审查表等资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重点审查意识形态问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重点审查意识形态、申报条件是否符合、填写是否准确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审查合格后签字盖章

3科研处重点审查识形态、申报条件是否符合、填写是否准确规范等方面问题,审查合格后组织进行评审、立项

4、签订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协议书

5申请人严格按照申请书、协议书进行课题研究结项。

七、办理时限

工作日全天

八、办理地点

办公楼314(西)房间(科研处计划科办公室)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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