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学科建设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精神,在学校党委、行政及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科研处的全面工作。
二、分管计划科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协调科研处各项工作,处理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制定和完善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组织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部门年度科研工作要点和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编制年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相关经费预算。
六、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校科协和社科联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学校科研工作会议,督促落实科研工作任务。
八、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科研平台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科研统计、科研人员工作量考核和科研奖励的核定工作。
十、负责科研处对外宣传和交流,组织重大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协调各学术团体和科研机构的工作。
十二、负责科研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保密工作。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开展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分管成果科,参与科研处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协助处长制定有关科研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三、协助处长编制、实施学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各科室做好科研项目管理、成果管理和学科建设工作。。
四、组织开展科研与学科建设调研工作,为学校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负责编辑科研简报及科研大事记,以及科研综合材料的组织、整理和档案工作。
六、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联络、沟通、合作和接待工作。
七、负责学术活动和科研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
八、协助处长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校科协和社科联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科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制订落实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形式审查、校内评审推荐和立项管理工作。
三、负责校内外重大科研项目的协作沟通,以及跨院、跨学科大型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核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立项相关统计数据;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立项材料的整理归档。
五、负责年度科研工作相关经费预算中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以及本科室相关预算。
六、协助制定科研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相关内容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与上级科研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及协调,开展有关科研相关政策的研究、建议和实施。
八、负责组织计划科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九、负责科研处的日常行政事务,科研处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科研处印章管理、报刊和资料征订、来往公文、信件处理与来访接待工作。
十一、协助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果科职责
一、协助处长拟定落实学校科研奖励等有关科研成果管理方面的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的鉴定和验收工作。
三、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推选、申报工作,以及各类学术组织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
四、负责专利申请、科研成果的转化以及与科研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负责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践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创新团队的论证、遴选、培育、申报、建设、检查、评估、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内设科研机构的论证、申报、评估、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学校科研人员科研奖励的统计核发,配合人事处做好科研工作量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科研成果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年度科研工作相关经费预算中科研奖励等相关预算。
九、负责协助制定科研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同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协调联系,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开展科研政策的研究、建议、制定和实施。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职责
一、协助处长制定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与实施方案,落实学科布局与整合优化。
二、负责学科建设方面的信息收集与研究工作,研究制定实施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制度、措施和办法。
三、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督促各单位做好学科建设工作,对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学科建设工作提供指导与服务。
四、负责各级优势学科、特色学科、重点学科和学科群的论证、遴选、培育、申报、建设、检查、评估、管理工作。
五、负责年度科研工作相关经费预算中学科建设经费等相关预算。
六、负责硕士学位点的培育工作,做好有关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科研处宣传工作,负责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并及时发布相关报导。
八、负责学校各类科研成果的整理、登记和归档,做好学校科研统计和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上报工作。
九、协助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和总结。
十、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学校社科联和科协的秘书处工作;负责与各类学术团体的联络工作。
十一、负责科研处网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学术道德建设与学术不端问题的处理工作。
十三、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