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围绕“十三五” 重点艺术学科建设,加强我省艺术教育科学研究,根据《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研究决定,于9月至10月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艺术教育理论、戏曲戏剧、电影影视、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文化遗产、文化艺术管理等十个艺术教育门类,选题可根据艺术教育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艺术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可以申报艺术教育专项课题,艺术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不得申报艺术教育专项课题。
二、评审方式
专项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公布。
三、评审机构
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委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具体负责项目受理、专家评审、鉴定结项、成果评价等工作。
四、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专项课题,请填写《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
2、各单位需统一报送《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计划科邮箱nzxyjhk@163.com。
3、专项课题申报,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4、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
5、申报表格请从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或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申报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与评审工作办公室联系。
五、附则
其他未尽事宜由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艺术教育专项课题未结题的老师不得申报。
附件1: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
科研处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