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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11-15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家庭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6〕25号),努力构建山东特色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引领和支持全省家庭教育的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家庭教育研究,组织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的选题范围参照《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指南》,或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选题。自拟课题名称的应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本次专项课题立项以突出问题、鼓励创新、注重应用为导向,旨在推进家庭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探讨山东省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解决家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兼顾研究者多元教育探索的需求。

1.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家庭教育专项课题,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已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本次家庭教育专项课题。

2.课题申请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报。

3.本次家庭教育专项课题不限额,采取自主申报、各单位推荐的程序申报。

4.材料报送。评审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3份、《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3。本次申报立项的所有文本材料直接报送科研处,电子稿发至:nzxyjh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单位”字样。上述材料请于2017 1127日前报送。

三、课题管理

1.山东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暨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山东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暨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从立项课题中确定若干重点课题,直接进行指导管理,其他课题由各单位或教育学会指导管理。

3.立项课题分两次评审结题,2018年年底前组织第一次结题评审,2019年底前组织第二次结题评审。参加第一次结题评审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成果,参加第二次结题评审的,要在2019年8月底前报送课题研究成果。

联系人:白琨    电话:86526656

 

附件1: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2: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3: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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