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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提交推荐人意见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5-01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课题申报:“4、第一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职称(或相应的行政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的书面推荐”的规定,请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或相应的行政职务)的负责人于5月3日前提交书面推荐意见一式3份到科研处.意见格式文化厅未做统一要求,科研处制作了参考表格,项目负责人可比照填写,也可自拟。推荐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其他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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