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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7-04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鲁教科发〔2016〕1号),2018 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拟于 7 月份进行。为做好推荐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见附件:关于推荐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注:我校申报成果论文以CSSCI、EI(JA)、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及以上高水平论文为主,其他成果以学术出版专著、省部级政府课题结题研究报告为主。

    我校人文社科类成果限额5项,每个二级院部限报2项、其他单位限报1项;我校自然科学类成果限额2项,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限报2项,其他单位限报1项。

     二、推荐程序

     (一)高校初评。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项目申报和评审,学校初评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并无异议后,按申报限额报送。

     (二)网上申报。学校科研处为推荐申报者分配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申报者登入 “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214.56.13:8191/)进行申报。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20187月9日至7月22日。

     (三)网上审核。科研处负责按照申报限额、条件及要求对本校推荐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方能上报。审核重点为:(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科学技术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2份(单位推荐意见暂不用填、《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3份。附件材料包括:

①代表性论文专著(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

②他人引用代表性论文、专著;

③检索报告(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JCR期刊分区检索报告结论,自引的引用不得列入;原件1份);

④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及其权利要求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的复印件等);

⑤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推荐项目的鉴定意见、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

⑥主要应用证明及效益证明(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证明,只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应用证明及效益证明,由法人单位盖章出具;原件1份);

⑦知情同意报奖证明(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是项目完成人的,须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该论文参评的知情同意函);

⑧其他证明。

2.人文社科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2份(单位推荐意见暂不用填、《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3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成果检索证明等。

(二)材料要求

1.学校初评报送材料A4纸双面打印,A表及附件材料、B表及附件材料分别用长尾夹加好(不要添加封面)。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2.学校初评通过的推荐评奖项目,须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在线生成打印以上材料(A表一式2份、B表一式3份)。推荐书从网上平台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加封面)。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

3.评奖结束后,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报送时间

各院部请于20187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报送至科研处(办公楼31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zxycg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将于7月中旬组织初评,初评通过的项目应在7月17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的评奖项目,须于20187月18日前将最终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刘进军 高阳 联系电话:86526015

科研处

2018 年 6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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