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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8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软科学部分)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7-28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鲁科字【2018】79号)已经下达。为确保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现将签订合同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书签订实行网上填报与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

网上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在个人申报页面“我的项目管理”中 “下载合同书模板”或者登陆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下载”中下载合同书模板, 填写的合同书中内容应与项目申请书及立项通知保持一致。填好后在个人申报页面“我的项目管理”中上传,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请我校四位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8月8日上午9点于系统中上传完毕。8月9日-10日科研处联系主管部门完成审核,8月14日上午9点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书面合同书(一式四份),报送至科研处计划科(行政楼314西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nzxyjh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书面合同书经省软科学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正式生效。

二、重点项目省财政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厅下达经费指标文件,通过国库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或者市财政局。科技金融研究专项由省金融学会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和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三、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0号)和《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细则》(鲁科办发【2015】15号)的规定,由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在签署合同书时,需在“研究成果”栏中承诺严格按照科技报告制度提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呈交的具体流程、格式、要求请登录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电子政务大厅科技报告呈交系统。项目结题前,如不能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将视为未完成科技报告任务,项目不予结题。

    四、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合同书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研究工作,除特殊原因经申请同意延期外,超过研究期限不予结题。主管部门、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书的内容,对项目进行管理。

 

 科研处联系人:魏崇红

科研处联系电话:86526656

科研处

2018年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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