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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山东省家庭文化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8-04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省家庭文化理论研究工作,根据本会章程规定,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7-2018年度“山东省家庭文化奖”年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思想和关于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自愿、择优、公正、公益”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接受社会监督。

二、评选标准

2017-2018年度“山东省家庭文化奖”的参评条件是:

(一)作品系家庭文化领域理论研究成果,并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

(二)研究成果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要求,具有先进性与创新性;

(三)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申报资格

(一)凡山东省行政区划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本会聘请的专家、顾问,均可申报。

(二)参加申报的成果,原则上为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果。

(三)申报者须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单位申报材料应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个人申报材料需经所属单位审核、盖章。

凡提供虚假材料、数据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申报的,一经查实,即撤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四、申报方法

(一)申报需填写《2017-2018年度“山东省家庭文化奖”申报书》,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连同申报成果原件,寄至济南市趵北路1号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同时提供电子版发至本会电子邮箱sds515@163.com

参评业务咨询人:王天仁,手机15005316899。

邮寄事项联系人:王君峰,手机13854103117。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五、评选流程

(一)申报工作截止后,本会首先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查新查重,进行初评;

(二)将初评结果提交评选委员会进行投票评选,确定评选结果;

(三)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根据需要,将获奖成果列入“山东省家庭文化公益大讲堂”课程内容,并支持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五)成果作者有出版意向的,经审查通过,可在图书封面冠以“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丛书”字样。

 

:2017-2018年度“山东省家庭文化奖”申报表

 

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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