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注意事项,请详见附件6: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通知、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通知中的具体要求。经费预算一般应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间接经费比例务必参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具体规定。
二、限额情况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择优推荐。
三、报送时间和具体安排
1.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5日,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活页》。各相关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反馈督促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书》和《活页》等材料。
2.2021年1月16日——1月20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项目负责人需进行项目汇报,请提前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21年1月21日——2月27日,科研处组织专家进一步评审论证并推荐公示,公示的项目负责人继续修改相关材料(未进入公示名单的项目负责人也可以继续修改相关材料,届时若有机会将统一报送上级部门)。
5.2021年2月28日10:00,各相关单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定版的《申请书》、《活页》及《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计划科邮箱:nzxyjhk@163.com,邮件主题: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名称。文件夹内《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一级文件夹命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二级文件夹和Word文件命名均为各申报人姓名)。并统一报送审查合格的定版《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7份,《申请书》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放在7份申请书的后面,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长尾夹夹好,《汇总表》1份。纸质版资料报送至科研处计划科(行政楼314西室),逾期不予受理。(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和未公示的项目负责人的材料请分开提交,届时若有机会将统一报送上级部门。)
四、其它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老师统一申报,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姓名、年龄、身份证信息、职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学科分类(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出现交叉的,申报无效)、课题名称、预期完成时间等基本信息。活页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不予受理。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申报项目必须填写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二级院部、行政部门都需要填写该表格),由项目负责人、科研秘书、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后统一上交。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意识形态监督员签字人为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
科研处计划科联系人:高朋钊
科研处计划科联系电话:0531--86526656/15318829702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2、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2021年度)
6、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通知、省规划办下发通知
7、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8、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
科研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