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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2-09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附件1通知具体要求申报。本次各单位组织申报不限制数量。

2.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djky.net/)下载。

3.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请各单位务必统一将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于2021年3月15日9:00前发到科研处计划科,电子邮箱:nzxyjhk@163.com(邮件主题为:全规办+申报单位名称)。

2)纸质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4份,汇总表1份。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3月15日9: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计划科办公室(行政楼314西),逾期不予受理。

4.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各院部、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及申报人信息,确保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要求。(1)严禁同年度同时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3)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5.申报项目必须填写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见附件8,二级院部、行政部门都需要填写该表格),由项目负责人、科研秘书、意识形态监督员、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后统一上交。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意识形态监督员签字人为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

 

 科研处计划科联系人:高朋钊

科研处计划科联系电话:0531--86526656

   

附件

1. 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2.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

科研处

2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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