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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9-24点击数:

各院部、各单位:

     现转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918/c431031-32231283.html,请积极组织申报。

     以上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具体申报要求详见上级通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填报系统于11月1日至11月20日开放,在此期间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请于11月22日上午9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导出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申报人需上交纸质版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1份(二级院部、行政部门都需要填写该表格),由项目负责人、科研秘书、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后统一上交。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意识形态监督员签字人为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   

     联系人:高朋钊 高阳 

     电话:86526656

 

科研处

 

2021年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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