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室职责
科研处
科研处是学校的科研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学校的科研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定全校科研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修订有关科研工作的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的申报、奖励及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研究机构的审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研究基地等学科平台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术交流工作。
七、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硕士点培育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保密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职责
计划科
(一)负责学校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学校有关科研计划管理方面的规定和文件。
(三)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负责各级各类科研计划计划项目的实施、中期检查等工作。
(五)负责横向课题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经费管理工作。
(七)负责校级青年课题及各类专项课题的申报管理工作。
(八)指导各类学科平台尤其是研究基地课题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来往公文、信件处理与来访接待工作。
(十)负责科研处网站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果科
(一)负责拟定学校有关科研成果管理方面的规定和文件;
(二)负责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的鉴定和验收工作。
(三)负责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的奖励申报工作。
(四)负责专利申请工作,做好与科研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负责学校科研工作考核与评比工作。
(六)负责学术交流工作。
(七)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整理、登记、归档及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
(八)负责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各类学术组织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
(十)负责学校客座(兼职)教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教师学术道德建设与学术不端情况的处理工作。
(十二)做好科研成果的认定和职称评定中科研成果的审核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处长分工
(一)处长分工:处长负责主持全处工作,分管计划科、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等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进行改革和创新工作。
(二)副处长分工:根据科研处工作职责范围,协助科研处处长工作,分管成果科、学术交流、宣传、办公室综合业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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