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校级科研平台中期检查、终期验收
一、办理依据
《山东女子学院科研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鲁女院发(2019)13号)
二、承办部门
科研处成果科
三、服务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四、检查、验收标准
依据平台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平台建设规划执行情况以及验收平台建设成果, 检查平台是否完成了任务书承诺的内容等等。
五、材料报送
中期检查:
1. 中期检查报告1份;
2. 团队建设、科研成果、产学研结合等相关证明材料1份。
终期验收:
1. 平台建设任务书(1份);
2. 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
3. 团队建设、科研成果、产学研结合等建设成果证明材料(1份)。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须同时报送至成果科邮箱nzxycgk@163.com。
六、办事流程
平台中期检查、终期验收时间以办公系统通知为准。办理流程如下:
1. 平台建设依托单位(部门)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对材料进行意识形态问题审查;
2. 相关材料提交建设依托单位(部门)依托部门进行内容核查;
3. 平台成员持相关报告至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经费开支;
4. 经费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后,平台建设依托单位(部门)科研秘书报送材料至科研处成果科,科研处将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
七、办理时限
规定时间办理,以办公系统通知为准。
八、办理地点
办公楼326西室(学科建设办公室)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6636